□文/圖 社區記者 杜慧
  按規定,空置房採取有效措施後,可申請繳納20%的熱損費。可要是房子今年剛交鑰匙,恰逢小區第一個採暖期,即便業主提出對空置房採取有效措施,可仍被要求繳全額取暖費,這令亞龍花園、翰林怡園、熙園小區等一些新建小區的業主頗為不解,求助記者“幫打聽”。
  張先生今年9月拿到了新房鑰匙,交鑰匙時,物業順道收取了今冬取暖費2000多元。可如今,他家還未裝修,由於這套房子是將來留給兒子結婚用的婚房,將會長期空置,便向物業提出申請空置房,要求其退還多收的80%的取暖費,結果被拒,理由是這一規定不執行。
  “空置房不是可以申請20%熱損嗎?我們小區咋不執行呢?”他頗為不解。
  翰林怡園的業主王女士也正在為此事糾結,這套新房今年3月交工,房子裝修好一直閑置著。前不久,物業向小區業主群發短信,催繳今冬採暖費,大致內容是:“接供熱公司通知,新建住宅質保期內第一年全額繳納采暖費,不申請空置房,請業主到物業室繳費,否則將視為放棄今後採暖。”收到短信後,一些業主議論紛紛,“難道真有這個規定嗎?為啥新房不能申請空置房?”王女士想弄個明白。此外,熙園小區的李女士也心存疑惑,新房真得不能申請空置房嗎?
  就此事,記者聯繫了石家莊市供熱中心,一位相關負責人答覆說,新房剛納入供暖管網,供暖設施還是第一次投入使用,可能會存在一些問題。只有整體運行,才知道問題所在。因此,小區供暖設施運行第一年,房子不管是否空置,業主都要全額繳納取暖費。“他說,小區供暖設施運行一年後,到了第二個採暖季,空置房業主就可以申請繳納20%的熱損費。
  如果物業不執行空置房20%熱損的規定,業主可向各區供熱部門投訴舉報。   (原標題:新房第一年不住取暖費也得全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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